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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 沙河镇大洼村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3-07-28 18:06   文章来源: 

北京市昌平区
 
  
沙河镇大洼村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昌)地征(2023)009-1号
 
为实施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拟征收沙河镇大洼村集体土地11.3224公顷,经沙河镇大洼村民主决议,于2022年8月28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昌平区沙河镇大洼村,具体四至为:东至北京凯必盛自动门技术有限公司,西至小寨村,南至王庄村,北至百葛路。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经调查本项目涉及的地上物为房屋、树木,最终以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委托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1〕289号)实施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项目需征收沙河镇大洼村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2万元/亩,共计3736.7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8:2。
 
社会保障费用经初步测算约为288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委托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据实支付费用。
 
本项目需安置农业人口60人,其中转非劳动力36人,超转9人,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学生15人。
 
地上附着物为房屋、树木,相关补偿事宜按照《沙河镇2020年非宅腾退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由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与所有权人签订协议,最终补偿以协议为准。
 
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22年6月28日,大洼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30人,实到代表30人,其中同意代表30人,反对代表0人,弃权代表0人。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8月11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未来科学城滨河大道未来视界3号楼;联系电话:010-61769388。
 
六、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8月11日止),沙河镇大洼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89709881)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本公告中征收土地现状、面积及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沙河镇小寨村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昌)地征(2023)009-2号
 
为实施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拟征收沙河镇小寨村集体土地28.5589公顷,经沙河镇小寨村民主决议,于2022年10月14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昌平区沙河镇小寨村,具体四至为:东至大洼村,西至北沙河中路,南至高教园北一街,北至百葛路。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经调查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为房屋、树木、围墙等。最终以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委托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1)289号)实施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项目需征收沙河镇小寨村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2万元/亩,共计9424.36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8;2。
 
社会保障费用经初步测算约为1157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委托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据实支付费用。
 
本项目需安置农业人口183人,其中转非劳动力109人,超转51人,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学生23人。
 
地上附着物为房屋、树木、围墙等,相关补偿事宜按照《沙河镇2020年非宅腾退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由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与所有权人签订协议,最终补偿以协议为准。
 
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22年10月8日,小寨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42人,实到代表42人,其中同意代表42人,反对代表0人,弃权代表0人。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8月11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未来科学城滨河大道未来视界3号楼;联系电话:010-61769388。
 
六、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8月11日止),沙河镇小寨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89709881)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本公告中征收土地现状、面积及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沙河镇王庄村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昌)地征(2023)009-3号
 
为实施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拟征收沙河镇王庄村集体土地4.7510公顷,经沙河镇王庄村民主决议,于2022年6月23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昌平区沙河镇王庄村,具体四至为:东至南丰路,西至小寨村,南至高教园北一街,北至大洼村。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经调查本项目范围内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房屋。
 
二、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1)289号)实施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项目需征收沙河镇王庄村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2万元/亩,共计1567.94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8:2。
 
社会保障费用经初步测算约为229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委托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据实支付费用。
 
本项目需安置农业人口33人,其中转非劳动力17人,超转12人,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学生4人。
 
本项目范围内无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情况。
 
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22年5月26日,王庄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45人,实到代表42人,其中同意代表42人,反对代表0人,弃权代表0人。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8月11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未来科学城滨河大道未来视界3号楼;联系电话:010-61769388。
 
六、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8月11日止),沙河镇王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89709881)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本公告中征收土地现状、面积及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北京市大兴区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I-33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
京(临管)政地征〔2023〕7-1号
 
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I-33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3〕56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3年7月19日起,到2023年8月1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I-33组团土地一级开发
项目土地用途:公园绿地、水域用地、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大兴区礼贤镇小马坊村、李各庄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大兴区礼贤镇小马坊村集体土地6.4539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该项目涉及小马坊村征地补偿费总计3793.787万元,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征收土地位于大兴区礼贤镇小马坊村,所在区片为大兴区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2万元/亩,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共计人民币2129.787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9:1。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折合约17.19万元/亩,共计1664.000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小马坊村农业人口25名,其中:劳动力12名,超转人员9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征地公告
京(临管)政地征〔2023〕7-2号
 
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I-33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3〕56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3年7月19日起,到2023年8月1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I-33组团土地一级开发
项目土地用途:公园绿地、水域用地、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大兴区礼贤镇小马坊村、李各庄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大兴区礼贤镇李各庄村集体土地0.0452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该项目涉及李各庄村征地补偿费总计62.916万元,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征收土地位于大兴区礼贤镇李各庄村,所在区片为大兴区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2万元/亩,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共计人民币14.916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9:1。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折合约70.79万元/亩,共计48.000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李各庄村农业人口1名,其中:劳动力1名,超转人员0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0107街区0107-091、098等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
京(临管)政地征〔2023〕5号


 
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0107街区0107-091、098等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3〕55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3年7月19日起,到2023年8月1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0107街区0107-091、098等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物流用地、公园绿地、道路用地征收
土地位置:大兴区礼贤镇荆家务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大兴区礼贤镇荆家务村集体土地15.4108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二、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该项目征地补偿费总计8509.564万元,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征收土地位于大兴区礼贤镇荆家务村,所在区片为大兴区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2万元/亩,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共计人民币5085.564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9:1。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折合约14.81万元/亩,共计3424.000万元。
 
三、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荆家务村农业人口49名,其中:劳动力21名,超转人员20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经营性用地I-18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
京(临管)政地征〔2023〕6-1号
 
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经营性用地I-18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3〕54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3年7月19日起,到2023年8月1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经营性用地I-18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公交场站设施用地、其他类多功能用地、供热用地、供电用地、公园绿地、水域、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大兴区礼贤镇小马坊村、李各庄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大兴区礼贤镇小马坊村集体土地5.7585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该项目涉及小马坊村征地补偿费总计3394.305万元,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征收土地位于大兴区礼贤镇小马坊村,所在区片为大兴区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2万元/亩,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共计人民币1900.305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9:1。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折合约17.30万元/亩,共计1494.000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小马坊村农业人口22名,其中:劳动力11名,超转人员8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征地公告
京(临管)政地征〔2023〕6-2号
 
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经营性用地I-18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3〕54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3年7月19日起,到2023年8月1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经营性用地I-18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土地用途:公交场站设施用地、其他类多功能用地、供热用地、供电用地、公园绿地、水域、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大兴区礼贤镇小马坊村、李各庄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大兴区礼贤镇李各庄村集体土地18.7243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该项目涉及李各庄村征地补偿费总计11959.019万元,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征收土地位于大兴区礼贤镇李各庄村,所在区片为大兴区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2万元/亩,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共计人民币6179.019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9:1。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折合约20.58万元/亩,共计5780.000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李各庄村农业人口82名,其中:劳动力40名,超转人员32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征地公告
京(临管)地征[2023]11-1号
 


 
 
征地公告
京(临管)地征[2023]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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